省局要求贯彻落实《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市场监管-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人生

省局要求贯彻落实《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市场监管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3-03-17 阅读:233

省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市场监管。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桩等有关产品质量以及相关生产、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条例》、《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等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技术宣贯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安委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日常检查、执法办案、认证检测监管、质量监管、网络监管、个私经济监管、质量发展、标准化、投诉举报等职责手段,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违法行为,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对抽查不合格产品严格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及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公安、经信等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监管信息共享,形成违法行为查处联动机制。

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事关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该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一项实际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守牢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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