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企业急难愁盼,打好组合拳,进一步优化安徽省营商环境。根据《方案》要求,2023年4月起,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全面推行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应替尽替”;各级政府部门可直接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获取企业信用报告,不再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或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无感智办”。
我省共有社会组织3.7万余家,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之一,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此,省社会组织总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媒体平台向全省社会组织推广《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应用。凡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可按照《方案》获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领域行政审批环境,实现政社联动、共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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