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领域诚信建设,优化营商发展环境,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措并举做好不动产登记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运用工作,全面提高不动产登记管理水平。
多举措推进社会信用建设。采取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材料欠缺的申请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容缺受理”便民服务措施。积极落实工业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政策,并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符合登记费减免条件的企业,在作出自身符合条件的书面承诺后,无需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做到“应减尽减”。与市法院、市发改委等部门打通信息壁垒,联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不动产所在地信用体系失信名单。
多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活动。通过led大屏等持续宣传国家、省市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政策规定。充分利用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机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向办事群众讲解如何识别假证和使用虚假证件骗取登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后果,为群众讲述诚信典故、宣讲诚信行为,形象生动地宣传了信用的重要性,大力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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