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全省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作指引》,推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规范落实。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指引》要求,积极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宣贯工作,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1400余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全部要求配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对辖区内未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摸排,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在4月底前完成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配备工作。截至目前,全省第一批500余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已经出炉,亳州、淮北、铜陵等地已提前完成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的配备工作。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强化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安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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