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氛围,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优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安徽省黄山市创新“不动产登记 信用”工作模式,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用信息嵌入式共享集成应用,争当诚信建设“践行者”,进一步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一是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信用办,构建“不动产登记 信用”工作机制,并就信用信息共享内容、接口技术要求、数据安全保密等方面工作与省信用服务中心加强对接,实现信用核查、联合惩戒等3个数据服务接口互联互通,拟定在信息共享过程中共享模式、数据安全、管理应用等问题的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人生的解决方案,确保共享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可用性。
二是升级登记系统功能。对黄山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改造升级,嵌入式集成信用信息共享查询功能,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通过自动调取姓名(或企业名称)和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查申请人相关信用记录,有效防范登记风险。
三是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登记工作人员可实时获取信用平台数据库中申请人相关信用记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等文件要求,针对有失信行为的申请人,采取相应限制办理有关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在非公证继承业务办理过程中,积极引入信用核查手段,对纳入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人,不适用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业务。
四是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登记机构发现申请人通过提交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恶意冒用他人身份等手段骗取不动产登记的,经确认核实后,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失信名单,并同步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领域失信信息与有关单位跨部门信息共享,依法依规采取措施实施失信惩戒,积极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不动产登记信用体系建设。
下一步,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探索完善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不动产登记 信用”为基打造诚实守信、利民利企的政务服务优质生态,以信用之力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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