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到惠民便企,我局从2021年3月起对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对尚不具备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申请,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发放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截至目前,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实行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的办件已有210余件,受到广大货运经营者的普遍欢迎。
为实现行政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的协调联动,构建许可权、监管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有效运行机制,确保管出秩序、管出成效,我局联合第三方技术公司开发了审管联动系统。局机关各许可部门在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部省共建系统”)作出许可决定后,该项许可信息根据权责分工分别推送到局下属执法支队和三中心的相关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处,各级监管部门在收到许可信息后及时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工作,并将检查记录、图片、视频等材料通过小程序等载体及时上传管理平台,然后推送给相应的许可部门,形成审批和监管的闭环。
对于实行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的许可,我局监管部门通过审管联动系统获知企业基本信息,并在企业承诺期满前开展检查;对于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其停止经营并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相关信息推送给许可部门依法撤销其许可证件。
我局根据监管结果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有效利用评价结果,对于在检查过程中表现良好、严格履行信用承诺的企业在日常监管、政策扶持、资质等级评定等事项中予以支持;对于失信、问题企业及时督促整改,并增加监管督查频次,对于问题严重的企业予以撤销经营许可。通过以上有力举措,进一步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促进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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