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力推两种渠道,一方面针对违法轻微、及时改正的企业,根据《免罚清单》依法实施免罚;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因环境问题而受罚的企业开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在企业整改完成后积极与企业对接,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誓力“两手抓”维护企业发展的优良环境。
一是安排专人积极和环境失信企业进行对接,督促对存在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对已完成整改并符合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条件的,主动出具信用修复意见,对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引导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作出信用承诺,申请进行信用修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截至目前,已指导29家失信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对环境信用进行修复,对我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批)》,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已实施不予处罚的当事人适当加强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共对9家企业运用《免罚清单》实施免罚。给行政相对人一定的容错空间,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意义。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固然要从加大执法力度来震慑违法行为,但是对于能整改、及时改的企业,我市坚持从维护企业发展角度出发,引导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诚信自律,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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