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试行“信用 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试行“信用 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助力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一是加强信用分级监管,督促市场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严格依据《淮北市施工总承包企业(房建、市政)信用管理办法》,将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于达到a级的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通过签订信用承诺函,免缴投标保证金,有效引导市场主体注重自身信用状况,持续提升信用状况。
二是大力推行信用承诺,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制度交易成本。达到a级的投标人在参与我市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即信用良好投标人可使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不用实质性缴纳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能直接释放企业现金流,自实行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制以来,已免收40余家企业投标保证金近1500万元,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三是发挥信用激励作用,注重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列入守信激励对象名单或连续三年无失信行为且三年内无违反信用承诺书事项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淮北市将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优质便捷服务,适时调整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分规则,将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评分标准,加强市场主体考核力度,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做到“放权于市场,管理好市场,服务好市场”,助力淮北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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