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拧紧燃气“安全阀”,防患于未“燃”,按照上级部署,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牢牢守住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底线。
高点谋划强动力。第一时间召开全市气瓶充装单位“两个规定”宣贯培训会暨“瓶安”宣城推进会,对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市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和各县市区负责人、全市25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3家气瓶检验单位、1家气瓶制造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印发《宣城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市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高质推进提效力。以落实“两个规定”为契机,突出燃气质量安全、燃气器具质量安全、气瓶安全、燃气管道定期检验4项重点内容,全面摸清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底数、在用气瓶设备底数,对本辖区逐家企业、逐台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3129人次,检查液化石油气制造、充装、检验单位29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9家、移动式压力容器罐车22台、燃气灶具经营点195家,共消除安全隐患478处,发现不合格软管、阀门206处,全部责令停止使用,立案查办违法案件2件,责令改正12家,出具监察指令书7份。开展燃气灶具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燃气器具108批次,其中约谈单位5家。
高标督查传压力。印发《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即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隐患排查的通知》《关于持续深化“三品一特”等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督查内容,由市局领导带领8个督导组常态化对市辖区及7个县(市、区)工作进行督导,建立督查清单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逐一对账销号。截至目前,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检查燃气安全工作2次,市局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燃气安全工作6次,确保整治压力传导到企业末端。
高效协同借外力。借助信息化智能管理,提升气瓶充装安全效能,保障气瓶来源可查、流向可追,持续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强化线索信息互通,凝心聚力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联合黄山市局探索气瓶安全跨区域监管协作,指导绩溪县和歙县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订瓶装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管共治协议,建立“宣传互动、隐患互通、长效互查、案件互送”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大宣讲、大排查、大监管、大执法”。
高频宣教聚合力。大力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先后在安徽日报、中国质量新闻网、宣城日报、宣城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风险排查工作进展和成效,通过网站、公众号发布燃气安全及燃气产品安全提示和整治活动信息20余篇,组织相关企业和经营户开展“云”上质量承诺,开展“质量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关注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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