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和帮助市场主体及时改正失信行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马鞍山市发改委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
一是主动告知。推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提醒函》《信用修复指南》“三书同达”工作机制,主动告知企业处罚信息公示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实现处罚与修复“齐步走”。截至目前,我市已有7个部门在30多项行政处罚过程中开展施行。
二是压缩时限。在国家规定的地市信用修复受理时间3个工作日,审核时间2个工作日基础上,全面提升我市服务效能,将受理、审核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对企业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基础上实行“即时办理”。
三是及时修复。开展集中修复行动,梳理满足修复条件处罚信息1005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处罚、谁修复”原则,指导企业按照流程指引在线申请修复。创新“主动提醒、双人审核、协同修复、特事特办”等特色服务,帮助企业及时修复,重焕市场活力。今年以来,已累计为1268户失信企业修复失信信息3045条。
四是加强引导。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机制,多渠道发布国家信用修复最新政策。开展信用修复线上、线下培训,增强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意识,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修复自身信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目前已累计开展培训5批次,培训人员400余人次,受理咨询1500余次,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
主办:安徽省企研会质量信用专委会 承办:安徽省徽企质量信用评价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2楼 电话:0551-62607456
安徽质量信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