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重点排污企业计量主体责任,加强对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计量监管,省计量院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工作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专项监督检查。
省计量院依据检查实施规范,对全省8个地市16家重点排污企业的16台在用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采用现场查阅和校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计量器具的选型、计量性能、操作规程及人员培训记录、量值溯源以及设备维护保养使用记录。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向相关企业提出改进建议。
下一步,省计量院将持续为规范计量秩序,提供专业高效的计量技术支撑,保证自动监测设备准确可靠,实现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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