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日前对两起知识产权专利侵权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协议,1件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司法确认,1件在滁州仲裁委员会获得仲裁确认,分别为滁州市首例“行政调解 司法确认”和“行政调解 仲裁确认”案件。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积极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通知》,与滁州仲裁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仲裁工作的意见》,运用“行政调解 司法确认”和“行政调解 仲裁确认”方式,既充分发挥行政调解高效便捷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优势作用,又弥补行政调解缺乏强制执行力的短板缺陷,从源头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力促进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大幅度降低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社会成本。
此次两起由专利权人提出的外观设计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处理请求,经过审查依法进行立案。在厘清案件事实,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纠纷事实后,执法人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案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引导其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均顺利获得确认,是滁州市强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加大与法院、仲裁委员会的协调配合,定期开展问题研讨和经验交流,营造良好的“亭满意”营商环境。
主办:安徽省企研会质量信用专委会 承办:安徽省徽企质量信用评价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2楼 电话:0551-62607456
安徽质量信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