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纪委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六安市治理商业贿赂联动协作机制(试行)》,提升商业贿赂治理部门合力。
一是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工作机制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发现商业贿赂线索,应及时向有管辖权限的部门移送相关线索,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并反馈。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工作机制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纪法衔接、行刑衔接,及时通报涉及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情况,强化信息共享。重点通报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商业贿赂整治的重大行动、执法检查情况、实施商业贿赂的具体单位及行为的线索和证据等信息。
三是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和联合查办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需要相关部门支持协助的商业贿赂案件,实行“一案一议”,由案件牵头办理部门组织,进行集体会商,针对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危害后果等情况进行事前风险评估研判,保证案件依法处理,提高办案质量。对易产生重大舆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商业贿赂案件,可由相关部门联合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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