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坚持以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抓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运用信用信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对局系统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分别安排专人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归集“双公示”信息。并明确牵头处室,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无迟报、漏报、不一致等情况。积极推进其它行政管理信息、信用承诺等信息归集共享。2023年,共推送市本级各类信用信息757条至信用平台。
二是运用信用信息加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出台《2021-2023年度合肥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名单》,将符合条件的守法模范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其充分信任和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对出现违法情形、群众投诉强烈等的企业及时移出,在日常检查中加大抽查比例和检查力度。2023年度共移出正面清单企业56家,新增正面清单企业33家。
三是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组织全市369家重点排污单位参加2022年度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评价结果,我市环保诚信企业207家,环保良好企业156家,环保警示企业3家,环保不良企业3家;开展2022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共73家单位参评,经企业自评、分局初核、市局复核、结果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形成评价结果,其中环保诚信企业1家,环保良好企业70家,环保警示企业2家。评价结果均已推送至信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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