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多部门解读该市今年制定出台的《关于建立“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机制优化为企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
宣城市明确了10项措施,主要分为“坚持‘无事不扰’,营造企业发展良好氛围”和“坚持‘有求必应’,做到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两个部分。减负角度的5项措施包括规范入企时间、减少入企频次、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负面影响、减轻企业成本。服务角度的5项措施则包括受理环节提效、办理流程提速、难题办理提级、办理质量提升、诉求回访提质。
根据“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机制,每月1日至20日各有关部门原则上不得开展一般性的检查、调研活动,确需开展的按要求进行备案;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一般性检查执法原则上在每月下旬组织开展;最大限度精简需企业报送的材料、填报表格或调查问卷等,行政执法机关到企业检查不得随意约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待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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