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度对照学习沪苏浙“二十佳”案例的通知》,省司法厅报送的“实行容错机制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 ”案例成功入选。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司法厅对照学习上海、浙江相关政策举措,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制度。2021年以来,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先后出台6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联合省交通运输厅探索出台1份“承诺轻罚”清单。2023年,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牵头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目前,省级层面已推出30份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清单,覆盖28个执法领域,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累计处理免罚轻罚案件5.3万余起,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减免罚款超3.24亿元,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了更加宽松、包容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职能,锚定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和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围绕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标要求,进一步提升对照学习工作质效,着力提高全省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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