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托全市物业整治工作,积极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构建以信用管理为主的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机制,实现对物业服务相关主体的精准靶向监管,有效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全力提升城市品质和生活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招标投标、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宁波市物业服务行业实际,修订出台《芜湖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创新性地将物业项目经理纳入信用评价范畴,开展信用监管。赋予街道(镇)评价权限,实现市、区、街道(镇)三级联动监管,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前期物业招投标、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项目考核等各个环节,打造闭合的信用监管链条。根据物业企业信用评分结果划分a 、a、b、c、d五个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为物业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建设芜湖市物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归集、履约检查、信用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一是全面归集信用主体信用信息。将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纳入平台,包括不良信息、良好信息、信用评价信息等。目前平台收录了440家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分公司)、1495名项目经理、1784个物业项目等信息。二是实施合同履约跟踪检查。建立企业自查、属地主管部门巡查、市级部门抽查三级检查机制,对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检查合同履约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时将检查结果记入信用平台,并深化检查结果在信用评价上的应用。三是开展信用综合评价。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2次物业综合信用测评,由市物业主管部门、属地物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五方主体对每个物业项目部进行打分评价。通过多方共同参与,实现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精准画像,有效提升了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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