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今年,该厅多措并举,拿出“真金白银”,统筹下达省以上养老服务相关补助资金3.7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3.1亿元。同时,明确将省和市县福彩公益金的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并向农村地区倾斜,有力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制定20项具体政策清单。对公建公营的农村养老机构省财政予以5万元/年的日常运营补助;对社会办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不低于1000元/床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根据实际入住人数和失能状况,给予每人每月300元至600元的日常运营补贴。
财政资金供给由“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补助资金与服务质量、设施利用、入住人数等挂钩。省财政厅支持将农村老年人联系登记、探视走访、赡养协议等纳入政府购买范围。推进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积极培育市场多元供给主体,有效增加农村养老服务供给。
此外,省财政厅对高龄、困难、残疾老人实行政策兜底,不断增进老年人福祉。全面落实不低于30元/月的高龄津贴;提供不低于60元/月的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不低于86元/月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同时,对低保老人和特困老人按规定予以月人均759元的低保补助和月人均1007元的特困救助。(记者 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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