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部署,自12月上旬以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药械类防疫物资监管,确保防疫物资市场供应和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擅自捏造、散布疫情防控用相关商品的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五大类行为的企业或者个人,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二是突出以疫情防控用药械类企业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明察暗访为主要方式,着力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截至12月28日,全市共检查药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1118家次,其中,责令整改195家次,立案调查10家;检查疫苗接种单位5家,其中,责令整改3家。同时,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的“哨点”作用,督促其严格执行“一退两抗”等四类药品销售管理的相关规定。全市1568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安徽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登记总销售记录达382062人次。
三是对医用防疫物资储备流通企业做好检查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目前,该市有三家药械经营企业被市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认定为市级医用防疫物资储备流通企业。宿州市局安排相关监管人员不定期主动上门,做好政策咨询、检查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督促企业严把疫情防控用药械类产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及凯发官网入口的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确保疫情防控用产品的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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