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安全有效,自3月20日起,池州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督查。
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池州市定点收治医院等部分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经营企业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抗原检测试剂的质量管理情况开展督查,重点查看产品资质和购进渠道、冷链储运温度记录情况、冷链设施配置及管理、零售监测管理落实情况等。同时要求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人员进出佩戴口罩、按规定“扫码”、测体温、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执行信息上报要求,主动发挥前沿“哨点”监测作用。
督查组还指出,各县区局要继续督促指导辖区内经营使用单位切实履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抗原检测试剂的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对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定要一以贯之,同时扎实做好全覆盖监督检查,全力扫清盲区死角,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在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市民的用械安全,助力疫情防控大局。
截至目前,督查组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0家,发现问题14个,要求限期整改11家,均下达了督查整改问题清单责令对应县区局督查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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