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食安委有关工作部署,5月17日至27日,省食安办会同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组成评审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和暗访)、领导访谈的方式,对合肥和马鞍山两市创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了省级初评。省食安办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存俊带队开展评审活动。
此次省级初评,评审组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围绕食品安全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等三大项72个指标和示范引领项目,重点对合肥、马鞍山两市近三年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评审,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4000余份,现场检查共抽查270余个点位。通过初评,进一步深化了两市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为高标准迎接国家评价验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确保省级初评工作圆满顺利,省食安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认识,从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出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审示和对待省级初评工作,全面客观反映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真正让食品安全工作获得“社会认可、群众满意”,让全社会共享创建成果。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充分利用这次省级初评契机,对合肥和马鞍山两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体检”,着力查找问题,以点带面促进整改提高,推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坚持规范施评。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规定的项目、类别、数量、标准和专业对口原则,分组开展评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评分,坚决杜绝打人情、印象分。期间,按照现场检查样本数量要求,采取扩大范围检查的办法,现杨检查点位覆盖合肥市6区5县、马鞍山5区2县,并对合肥和马鞍山两市的教育、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延伸访谈,效果明显。四是加强科学统筹。对评审组成员先行组织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评审标准、工作纪律、疫情防控等有关规定;评审期间每天召开会商会,及时分析研判有关情况,跟踪掌握评审进度,整个评审工作有条不紊、圆满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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