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的定义
标准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2.标准的含义
标准的定义揭示了“标准”这一概念的含义。
(1)标准的本质属性是一种“规范性文件”。
标准是规范性文件之一,它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区别是:经协商一致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只有符合这两点才能称为标准。标准所做的规范,有的具有强制性,有关各方必须严格遵守,例如强制性标准。有的并不具有强制性,须经协商共同遵守,例如推荐性标准。此外,这种规范也是相对的,不同级别的标准是在不同范围内的规范(如地方标准仅在该区域范围内规范)。
(2)制定标准的对象的特征是“重复性”。
这里所说的“重复”,指的是同一事物反复多次出现的性质。例如,成批大量生产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重复投入、重复加工、重复检验、重复出产,同一类技术活动(如某零件的设计)在不同地点不同对象上同时或相继发生,某一种概念、方法、符号被许多人反复应用等。
(3)标准产生的基础是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以及协商一致。
标准的两个特性是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和协商一致。每制定一项标准,都必须踏踏实实地做好两方面的基础工作。一方面是将科学研究的成就、技术进步的新成果同实践中积累的先进经验经过分析、比较、选择以后再加以综合,纳入标准,奠定标准科学性的基础。另一方面,标准中所反映的不应是局部的片面的经验,也不能仅仅反映局部的利益。这就不能凭少数人的主观意志,而应该同有关各方面认真讨论、充分协商,从全局利益出发做出规定。
(4)标准文件有着自己的一套格式和制定颁发的程序。
标准的编号、印刷、幅面格式和编写方法的统一,既可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又便于资料管理,同时也体现标准文件的严肃性。至于标准从制定到批准发布的一整套工作程序和审批制度,则是标准产生的科学规律的体现,也是标准本身所具有的约束性的表现。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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