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至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合肥召开。受省政府委托,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作《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现场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为进一步提升质量水平,加快质量强省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必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质量促进立法。《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对建立质量促进机制、促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质量创新和品牌引领高质量发展机制、细化质量促进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对《草案》进行了审议。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祖权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分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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